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水冷空调机新风机组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的委托,就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水冷空调及新风机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4-10297
招标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水冷空调及新风机组采购项目
预算资金:23万元
招标内容:21台风机盘管、1台新风机组等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最终制造厂商或者制造厂商授权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指定代理经销商;
3、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须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5、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8、中小型企业及福利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设备有效唯一授权书原件;
3、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格证书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非上海企业须提供备案证明)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
五、本项目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定于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七﹑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
八﹑投标截止时间:
九﹑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会议室。
十﹑
十一、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西1022室
联系人:沈强
联系电话: 33134800*21068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8室
联系电话:63296704
联系人:黄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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